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丨黑料传送门地址:直达娱乐圈内幕与明星八卦的最新资讯入口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赵文君、张晓洁)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会议指出,要统一修复规则,健全资格审查、过程监督、结果认定等环节标准规范。要打破数据壁垒,尽快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数据互联互通。要强化部门协同,在受理办理、更新反馈、异议处理等工作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专家表示,良好的信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此举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推动我国信用环境迈向更高水平,将有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近年来,我国企业信用环境稳步优化。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
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说,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释放主体动能。当前,各行业、各地区信用修复标准不统一,缺乏全国性规范,导致经营主体面临规则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统一规则后,被限制的失信主体可恢复正常市场交易,如融资、商业合作等,可盘活庞大经营主体资源,促进经济活跃度提升。消除非恶意失信对主体的长期负面影响,传递“容错纠错”的制度善意,将助力构建更包容的商业生态。
石新中建议,下一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修复执行标准,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信用修复前提条件,如整改完成度、信用培训、时间间隔等,避免标准混乱。明确信用修复后信息删除规则,要求各级信用平台、金融机构、服务公司同步更新数据,实现全国信息共享互通。强化部门协同与监督机制,整合司法、税务、金融等多领域资源,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信用修复流程的监督,防止“虚假修复”,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将信用修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与信用激励措施联动,形成“失信惩戒—修复激励—信用重建”的闭环管理。